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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启用工程建设云系统工程项目业绩补充完善有关功能的通知

时间:2024-09-29 11:41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工作要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数据等级升级工作,自2024年10月8日起,企业可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系统中对相关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升级工程项目数据等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数据等级升级要求和方式

(一)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及数据等级升级范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并且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及数据等级升级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均可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云(http://js.qinghai.gov.cn/asite/cloud/index)登录“企业服务平台”账号,在“应用-历史业绩补录-已认定业绩完善登记”模块中,对工程项目信息中缺失的环节进行补充完善、对数据等级进行升级,提交申请后,企业须持相关工程项目资料到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查。

(三)补充完善工程项目信息的环节包括: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竣工验收信息、业绩技术指标,对于工程项目中相关环节已有数据的,则该环节信息无法进行补充或修改。工程基本信息和施工许可信息两个环节无法进行补充或修改。

二、核查要求

(一)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数据等级升级的审核,由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信息等项目信息,通过现场实地核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与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审核,对补充的工程项目环节的真实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杜绝虚假信息的录入。A级项目应重点予以核查,确保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有关业绩认定的要求。

(二)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数据等级升级的审核管理要求及权限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升级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历史业绩补录模块的通知》(青建工〔2024〕46号)一致,不再另行授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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