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研读通知书: 理解审查员驳回的具体理由(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等)和引用的对比文件。
与专利代理人/律师深入沟通: 分析驳回理由是否成立,评估授权可能性。
制定答复策略:
修改申请文件: 最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可修改权利要求书(缩小保护范围、澄清表述)、说明书(补充说明、澄清歧义),但不能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陈述意见: 针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论证发明具备专利性(特别是新颖性和创造性),指出审查员理解偏差或对比文件应用错误。
结合修改和意见陈述: 通常两者并用。
在法定期限内(通常4个月,可延期)提交答复: 逾期未答复视为撤回申请。
后续可能:
审查员接受答复,授权。
审查员再次发出通知书(可能维持部分驳回),需继续答复。
最终驳回。此时可考虑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相当于行政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