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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上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整改公告

时间:2026-05-18 17:17

各有关单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整改期为自送达之日起90天,整改期内企业需完成安全生产条件配备,满足条件后可通过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zjw.sh.gov.cn) 企业端,在左侧菜单企业类办事-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中恢复证书状态。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标准条件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原文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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