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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督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5:32

桂市监办函〔2023241

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按照《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关于打造形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的知识产权强企梯级培育体系的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西行政辖区注册登记的生产型企业;

(二)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活动较为活跃,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

(三)企业未曾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

(四)优先支持拥有2件及以上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35%

评价:产出导向、数量和质量、培育布局等。

(二)知识产权运用绩效(25%

评价:自主实施、转化增效、运营活动等。

(三)知识产权保护效能(20%

评价:机制建设、维权行动等。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20%

评价:组织领导、运行管理等。

(五)特色加分(10%

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奖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贯标认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申报企业登录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系统(http://171.105.30.48:8081),进入注册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填写信息应真实有效。用户注册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自行更新。

(二)信息填写。注册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打印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填报的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签盖公章,按要求提交。

四、材料提交

(一)申报企业将下载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于2023430日前提交到属地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室。

(二)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按推荐顺序填写申报汇总表(不限定推荐名额),510日前连同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处 陈瑞信,电话:0771-580885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401室。

附件: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发布: 2023-04-11 16:15

TAGS:知识产权优势企业